不满判罚拒绝扑点官方对广西蓝航周炜翔停赛4场罚款2万

admin 2024-09-20 09:03:37 21402 83296

8月3日,足协官方发布处罚公告,因消极比赛拒绝扑点球的广西蓝航门将周炜翔被停赛4场+罚款2万。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4年7月27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第十八轮场序第174场,赣州瑞狮足球俱乐部队与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定南足球青少年训练中心足球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45+2分钟时,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赛场出现混乱,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官员周纯进入场地辱骂对方人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离替补席;当比赛进行到第69分钟时,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41号球员周炜翔消极比赛,引起恶劣社会影响。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官员周纯进入比赛体育场3场,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二、对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41号球员周炜翔予以停赛4场,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三、对广西蓝航足球俱乐部队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徐家力

2024年8月2日

中乙联赛第18轮,赣州瑞狮VS广西蓝航,比赛第54分钟,赣州瑞狮进攻中将球长传至广西蓝航罚球区内,广西蓝航41号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与赣州瑞狮19号队员争抢空中球,随后双方队员发生碰撞并倒地。裁判员判广西蓝航守门员犯规、罚球点球,并向其出示黄牌警告。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从现有视频看,双方队员均有争抢该空中球的机会,守门员抢先用手触到球,并无附加犯规动作,双方的碰撞属于惯性导致的接触。双方均不犯规。裁判员判广西蓝航守门员犯规、罚球点球,以及向其出示黄牌的决定均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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